与商业银行开展的、以资金保值增值或临时性资金周转为目的的业务,包括结算资金存放和清算、同业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同业授信等。
结算资金存放和清算
◆指财务公司存放于商业银行,用于日常头寸备用的资金及日常收支。
同业定期存款
◆指财务公司存放于商业银行,约定利率及期限的定期存款。存款期限包含7天、14天、21天、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双方也可自行协商存款期限。
同业拆借
◆指在同业拆借市场,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临时性头寸调剂的市场。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金融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财务公司可以拆入资金,也可以拆出资金。
同业授信
◆是指对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核定额度,在额度内与之进行短期资金融通,主要用于资金拆借,此外还包括票据买入、转贴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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